福州律師評析:新規出臺后,婚前財產約定公證真沒用了?這樣寫條款,房子或許還能保得?。?/a>

最近不少夫妻被《民法典》婚姻家庭編司法解釋(二)第5條嚇得不輕——婚前財產公證似乎已經沒有任何意義,在法官自由裁量權的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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