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垠紅 ?福建師范大學法學院院長、博士生導師
鄭麗清 ?福建師范大學法學院法碩教育中心主任
林 ? 虎 ?福建師范大學法學院研究生輔導員
韓正武 ?盈科福州管委會副主任、刑事法律事務部主任
藍巧惠 ?盈科福州黨支部副書記、執行主任助理
韓鐵雄 ?盈科福州融資并購法律事務部主任
張秦超 ?盈科福州律師、福建師范大學法學校友
成 ? ?琳 ?盈科福州律師、福建師范大學法學校友
活動伊始,韓正武主任一行陪同楊垠紅院長一行參觀律所。藍巧惠副書記就律所的辦公環境、黨建文化墻、模擬法庭等進行了簡要介紹。
韓正武主任首先簡要介紹了盈科福州的基本情況,他表示,盈科福州高度重視與高校的合作。此次座談會是推動法律實務與法學教育深度融合、實現共同發展的有益實踐。隨后,他圍繞盈科在人才培養的相關舉措展開闡述。他強調,扎實的理論功底是學生未來職業持續發展、保持后勁的關鍵所在。基于此,高校教育應著重夯實學生的專業與理論基礎,同時注重培養學生將理論轉化為實際操作的能力。針對如何優化人才培養,韓正武主任結合自身豐富的實踐經驗,提出了一系列切實可行的方案。
福建師范大學法學院院長楊垠紅紹了學院的基本情況,以及在人才培養上的一些實踐。楊垠紅院長表示,此次走訪收獲頗豐,不僅深入了解了律所對法治人才培養的具體需求與寶貴建議,更深刻感受到了盈科福州在為學生搭建成長平臺、促進全面發展方面所做出的不懈努力與卓越貢獻。她期待雙方能夠進一步深化合作,在法治人才培養等方面實現資源共享、優勢互補。
雙方聚焦法律實務、人才培養等問題進行了深入交流。從不同角度出發,為學院進一步優化實習計劃、提升人才培養質量提供建議。交流過程中,大家各抒己見,暢所欲言,在思維的碰撞與觀點的分享中進一步凝聚了合作共識。
此次訪企拓崗走訪座談會的舉辦,標志著福建師范大學法學院與盈科福州律所之間的合作邁入了新的階段。雙方將以此為契機,進一步加強溝通與協作,共同探索校企合作的新模式、新路徑,為培養更多優秀的法律人才、推動法治社會建設貢獻力量。
來源:盈科福州律所
在實務層面,鄭文鑫律師結合典型案例,深入剖析了如何在事前識別風險、防范犯罪;同時,就業務操作中若已造成經濟損失的情形,提出了在事中與事后如何依法合規應對、有效減輕責任、控制風險的應對措施。
最后,鄭文鑫律師立足多年法律實務經驗,總結了履職“紅線”與“底線”行為,提出切實可行的合規建議。同時強調了銀行干部應始終樹立法治意識,切實筑牢金融安全防線。
來源:大成福州辦公室
關于“帶孫費”,雖然本案中法院認為照顧外孫女的行為是基于血脈親緣關系而形成的幫扶,承載著情感寄托和責任傳承是“有因”,以不構成無因管理駁回原了原告的訴訟請求。
不過實踐中亦有支持“帶孫費”的案例,支持觀點認為,隔代撫養不是法定義務,(外)祖父母對孫輩沒有法定撫養義務,基于公平原則,(外)祖父母有權主張支出的合理費用或補償相應損失。不過此類案例一般針對的是父母逃避撫養義務,將孩子丟下交給(外)祖父母撫養的情形。
除了上述情形外,如果(外)祖父母本就與子女簽訂協議約定相應的勞務費用,那自然也需要支付相應的“帶孫費”。
案情簡介:
小靜與小黃戀愛結婚后,分別于2002年、2010年生育二女。期間,小靜母親老劉與女兒、女婿共同生活,負責照顧孩子。2019年,小靜、小黃經法院調解離婚,雙方約定兩個孩子均由小黃撫養,小靜不支付撫養費。然而,為了方便孩子讀書,二人離婚后,小女兒一段時間隨小靜生活,一段時間隨小黃生活。在小女兒跟隨小靜生活期間,小黃給付了生活、教育等費用共計4萬余元。2024年,老劉以無因管理為由訴至法院,要求小黃、小靜支付2002年至2022年期間照料兩名孫女的勞務費39萬余元。
法院觀點:
無因管理是指沒有法定或約定的義務,為了避免他人的利益受損而自愿管理他人事務或者提供服務的行為,而家庭互助不適用無因管理。在本案中,老劉作為外婆,在女兒和女婿仍具備撫養能力時,雖沒有法定撫養義務,但其照顧外孫女的行為是基于血脈親緣關系而形成的幫扶,承載著情感寄托和責任傳承,是“有因”而非“無因”。《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條規定“家庭應當樹立優良家風,弘揚家庭美德,重視家庭文明建設。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互相關愛;家庭成員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系?!崩蟿ε畠骸⑴龅膸椭袨椋瑢偌彝コ蓡T之間基于自然親情而產生的代際間的互相幫助、扶持,有利于家庭文明建設,符合法律規定,為社會倫理所認可,與公序良俗相符合,亦為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所倡導。如果將長輩對晚輩的日常照顧簡單歸于勞務交易,家庭成員的關系割裂化、契約化、機械化,既違背公序良俗,又有悖于尊老愛幼的傳統美德。據此,依法駁回原告老劉的訴訟請求。
索引案例:湖北高院公眾號?《老人帶孫索要39萬“帶孫費”,法院是否支持?》
]]>大成全體同仁衷心感謝廣大客戶長期以來的信任和支持,也感謝媒體機構和業界同行對大成法律服務能力的認可。未來,我們將以榮譽為動力,將責任轉化為切實的行動,繼續依托大成全球法律服務網絡的優勢,始終如一地為客戶提供專業、全面、及時、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
公司/商事:廣東(訴訟、非訴)第一級別中國律所,2025年度
《法律500強》(Legal 500)大中華區榜單
區域:廣東第一級別中國律所,2025年度
《商法》卓越律所大獎區域獎項
卓越綜合實力律所:福建、廣州,2024年度
IFLR1000中國榜單
廣東省上榜律所,2024年度
Benchmark Litigation中國區爭議解決榜單
廣東省上榜律所,2025年度
來源:大成福州辦公室
郭政律師憑借多年深耕金融資管領域中所積累的復雜爭議解決實務經驗,通過疏理近年司法裁判理念與價值取向的重要變化,深入分析轉向的背景與邏輯,從《民法典》擔保制度和新《公司法》的視角,結合其經辦的多件具有代表性的金融案例,細致深入地剖析司法裁判新理念影響下金融法律業務的思維更新與風險應對,并探討了在實務中保障和實現金融債權的多維度路徑。
本次分享得到了參會人員的熱烈回應和充分肯定。在講座尾聲,郭政律師引用莎士比亞《亨利四世》中的“謹慎即大勇”這一名言,提示在場的法律風險管理人員,在面對變化和壓力時,保持專業的審慎是法律從業者的基本素養,與此同時,積極主動為金融業務的發展和創新提供有效的法律解決方案,亦是風險管理人員應盡的職責。
未來,本所將繼續秉承“專業深耕、創新共贏”的理念,通過專題培訓、案例分享、普法活動等形式,促進法律與金融實踐的深度融合,在審慎中求新、在守正中突破,助力金融機構在復雜變革中穩健前行。
來源:錦天城福州律師事務所
對于給予方而言,公證的關鍵意義在于揭示風險與法律后果。盡管離婚后給予方有可能在特定條件下拿回房產份額,但仍可能需要對受贈方進行補償,無法實現無成本的撤銷。若財產約定經過公證,公證員會事先全面告知給予方可能面臨的潛在風險,促使其做出理性慎重的決策,從而避免因輕率處分財產而遭受損失。
對于受贈方來說,公證的意義除了明確房產在約定后仍有可能被重新分割的風險,使其形成合理預期外,還能夠固定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這種確認可以增強法院對受贈方請求的認可度。若財產約定經過公證且能提供婚后綜合貢獻程度作為事實支撐,協議被調整的可能性會降低,進而提高受贈方獲得房產或合理補償的可能性。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69條的規定,經公證的民事法律行為、事實和文書,應當作為認定事實的依據,除非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這一規定明確了經過公證的財產約定更具法律有效性。為了進一步提升公證的作用,男女雙方在制定財產約定時,可以加入一些明確的條款。
首先,明確給予目的及性質。將房產給予的具體原因,如基于婚姻關系存續、情感因素、家庭貢獻補償或未來生活保障等,清晰地寫入協議。該項條款不僅能避免未來因目的模糊而產生爭議,還能確保雙方對給予行為有清晰一致的理解,若產生法律糾紛時也能為法院提供具體依據。
其次,預設補償情形與標準。例如約定若婚姻關系存續時間較短,則解除時給予方有權收回房產份額;若婚姻關系存續時間較長,給予方想全額收回房產時,需給付另一方房價百分之幾十的補償金;婚姻關系存續滿一定期限,房產歸雙方共有等。這些條款能夠增強結果的可預期性,保障雙方在特定情況下的權益,減少因補償問題產生的糾紛。
最后,明確婚姻存續時間與婚后貢獻程度的衡量標準。由于《解釋二》第五條的主要據此裁量,因此雙方在制定財產約定時可將達成共識的衡量因素寫入協議。例如具體規定婚姻存續多少年算長,什么樣的行為或程度算婚后貢獻大等,把這些因素清楚量化地寫進協議,更能反映當事人真實意愿和合理預期,供日后法院裁判時有據可依。
總之,即使新規增強了法院裁量權,公證依然是夫妻財產約定中重要的保障措施。夫妻雙方應充分認識公證的作用和條款設計的重要性。當然,并不是每對夫妻都能嚴謹規范地制定財產約定,必要時可咨詢或委托專業律師。公證機構也應作出相應調整,參與約定的起草或修改,為當事人設計綜合配套的公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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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學前教育法》即將在2025年6月1日正式生效,該法首次系統規范了幼兒園管理、教師權責、家長義務等核心內容。薛佳佳律師立足法律實務,主動擔任幼兒園法治副校長,將專業能力轉化為護航成長的行動力。此次講座中,她從法律視角切入,結合真實案例,為教師們劃清“可為與不可為”的界限。“法律不是冰冷的條文,而是教育者的底氣與指南?!毖鸭崖蓭煴硎?,未來將持續開展“法治進校園”活動,推動學前教育在法治軌道上行穩致遠。
在給幼師和保育員們上完課,薛佳佳律師又給幼兒園的家長們講授了《學前教育法》,從“立法背景”到“家園共育”,并鼓勵在場的家委們好好的履職本職工作,促進幼兒園“學前有法,善育有規”。
盈科福州青年工作委員會始終心懷對下一代的深切關懷與責任擔當,未來將與家庭、幼兒園緊密攜手開展豐富多樣的法治教育活動,將法治的種子播撒在孩子們的心田,讓每一個孩子都能在法治的陽光下,健康快樂地成長!
來源:盈科福州律所
]]>本次活動由福建省司法廳、福建證監局、中共福建省委金融委員會辦公室等指導,鼓樓區人民檢察院、鼓樓區水部街道人大代表團、鼓樓區司法局等協辦。北京大成(福州)律師事務所攜手興業證券投資教育者基地、風險管理部、福州分公司與鼓樓區水部街道建華社區主辦,圍繞“黨建領航護金融安全,服務惠民筑和諧家園”,助力營造尊法守法、理性金融的社區氛圍。
此外,在活動現場,大成福州管委會委員、高級合伙人張迪律師代表律所聯合興業證券發布共建金融普法主題課程,將專業法律知識轉化為社區易懂的教學內容。
為什么公證突然失靈了?一是在于新規給法官的自由裁量權開了綠燈。《解釋二》第五條明確規定,無論夫妻間房產給予約定是否完成不動產登記,在離婚訴訟中,法院都可根據婚姻關系存續時間、共同生活及子女撫養情況、離婚過錯、對家庭的貢獻大小以及房屋市場價格等因素,對房產歸屬及補償進行重新判定。也就是說,即便財產約定已公證甚至房屋已過戶,法院也有權依據實際情況重新分割房產,這讓夫妻財產約定公證的效力受到前所未有的沖擊。過去,憑借約定公證和變更登記往往能讓財產歸屬塵埃落定。如今,法院不再受其絕對約束。
二是在于夫妻間房產給予行為的法律性質進行了調整。與以往司法實踐不同,《解釋二》第五條采用的表述為“夫妻間給予房屋”而非“贈與房屋”,將夫妻間的房產更名或加名行為適用規則與普通贈與合同規則相區分。這一調整體現了夫妻間財產給予行為是以婚姻關系的建立和存續為基礎的,不能機械套用一般的市場交易規則。新規弱化了依據財產約定公證一刀切式的房屋分配,以綜合貢獻程度來匹配財產分配。
三在于公證模式本身的局限性。解釋二第五條強調 “給予目的” 的重要性,但夫妻間房產給予行為常摻雜復雜情感因素。如一方為了維系婚姻、換取對方忠誠而贈與房產,或一方以加名作為結婚條件等。公證機構雖會詢問給予目的,但難以完全探究當事人內心真實意思。一旦婚姻出現問題,當事人可能以“給予目的未實現”為由,要求重新分配房產,導致公證的效力在“給予目的”的考量下變得不穩定。
以往根據民法典658條,經過公證的贈與協議不可撤銷,在公證機構受理中,也不會特別考慮夫妻綜合貢獻程度。而新規出臺后,即使贈與協議經過公證,如果綜合考慮上述因素,財產約定中涉及的房產也有被重新分割的可能性。
舉個例子。小張和小李婚前達成約定,在雙方登記結婚后,小張要將名下房產過戶給小李,同時辦理了財產約定公證。小張婚后按照約定將房屋過戶給了小李,結果小李不久就提出離婚,小張要求小李返還房屋。
這種情況下,小張的過戶行為顯然是以建立、維持婚姻關系的長久穩定并期望共同享有房產居住價值為基礎的。在此前,處理這類情況沒有明確依據,現在依據《解釋二》第五條第二款可以認定房屋仍歸小張所有。因為雙方婚姻存續時間過短且小張無重大過錯,因此即便雙方的財產約定經過公證,也只能提升小李得到房屋補償的可能性,不能完全依據約定內容判決房屋歸屬小李。
綜上可知,即使經過公證的夫妻財產約定,也無法完全避免被撤銷的風險。即使房產已完成轉移登記,法院仍可根據婚姻關系的實際情況重新分割房產。
那么新規下,夫妻財產約定公證還有用嗎?蔡律師認為,公證并非就此被完全架空。公證的核心功能并不在于完全保證財產分配的結果,而在于審查當事人財產給予的真實意思,確保法律行為的公平性與合法性。現新規既然明確了財產分配的考察因素,公證機構可從該方向進行機制優化,在辦理公證時充分告知雙方的行為后果,固定雙方的意思表示,避免一方因陷入錯誤認識處分財產繼而遭受損失。而普通人可以做的,則是在公證前對財產約定的具體條款進行調整,如明確給予目的是否以婚姻存續為前提、預設補償標準,婚姻解除時一方可收回房產等。具體應如何調整,我們后文再作詳細討論。
相關法規原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條??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林艷律師從《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合同編通則若干問題的解釋》出臺的歷史背景與重大意義開講,通過重點法條解讀與案例分享,系統闡述合同思維、合同成立、合同解除、違約金等十個要點,并從企業視角出發,剖析了企業經營過程中合同實務常見的疑難點及注意事項。
來源:錦天城福州律師事務所